湖南工業大學創新活動模塊與第二課堂模塊
學分管理辦法(試行)
為深化人才培養模式改革,提升學生綜合素質和能力,培養學生實踐能力、創新創業能力和協作能力,增強學生自信心和進取心,根據《湖南工業大學關于修訂2011版人才培養方案的原則意見》,結合我校教學活動實際情況,特制定本辦法。
第一條 創新活動模塊和第二課堂模塊是專業教育的輔助、延伸和拓展,學生在校期間應至少修滿通識教育選修課程10個學分(其中全校公共選修課程至少修滿6學分,另外4學分可用創新活動模塊和第二課堂模塊學分沖抵,創新活動模塊最多2學分,第二課堂模塊最多2學分)。
第二條 創新活動模塊及第二課堂模塊學分認定細則
(一)創新活動模塊學分認定細則
創新活動包含學科競賽、“大學生研究性學習和創新性實驗計劃”項目、學校素質提升教育、學術論文、文學作品或新聞稿件、科技制作和其他創新活動項目七大項目,各項目分別計分,累計滿200分計2個學分,2學分封頂。計分細則如下表:
項目 |
計分要求及等級 |
計分 |
學科競賽 |
學院競賽 |
一等獎 |
100 |
二等獎 |
75 |
三等獎 |
50 |
參與競賽但未獲獎 |
25 |
校級競賽 |
一等獎 |
300 |
二等獎 |
200 |
三等獎 |
100 |
參與競賽但未獲獎 |
50 |
省級及以上級別競賽 |
一等獎 |
400 |
二等獎 |
300 |
三等獎 |
200 |
參與競賽但未獲獎 |
100 |
“大學生研究性學習和創新性實驗計劃”項目 |
校級項目(按時結題) |
主持 |
300 |
參與 |
200 |
省級及以上級別項目
(按時結題) |
主持 |
400 |
成員 |
300 |
學校素質提升教育 |
參與學校素質提升教育并正常結業 |
400 |
學術論文 |
省級及以上刊物公開發表 |
400 |
校級刊物公開發表 |
300 |
文學作品、新聞稿 |
省級及以上刊物公開發表 |
300 |
校級刊物公開發表 |
200 |
科技制作 |
利用專業、特長,成功開展科技制作、發明 |
200 |
其他創新活動項目 |
由學院統一申報,教務處認定后酌情計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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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第二課堂模塊學分認定細則
根據《關于進一步實施“大學生素質拓展計劃”的通知》(湖工大政字【2011】102號)相關規定執行,詳見附件。
第三條 創新活動及第二課堂學分認定單位
創新活動及第二課堂學分由學生所在學院統一認定,創新活動學分報教務處審批,第二課堂(素質拓展)學分報團委審批。
第四條 創新活動及第二課堂學分認定程序
非畢業生于每年6月1日至6月10日提出申請,畢業生須在此前兩個月提出申請。申請人需填寫《創新活動及第二課堂學分認定申請表》并附相關參與項目的證明、獲獎證書復印件等附件材料,經所在學院審核、匯總后于每年6月20(畢業生于4月20日前)前統一報送至相關部門審批。教務處根據審批結果將學分計入學生檔案、成績單,并作為畢業審核條件。
第五條 監督與檢查
學校將對各級創新模塊活動進行監督和檢查,對弄虛作假的申請人,查實后比照考試作弊進行處理;對弄虛作假的集體或組織,報請學校給予通報批評,參照教學事故對主要責任人進行處理。
第六條 本辦法從2011級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開始施行,由教務處、校團委負責解釋。
附件:創新活動及第二課堂學分認定申請表
湖南工業大學
二O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